发布时间:2021-08-09 08:54 阅读:2434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制造强省战略,服务促进全省产业园区特色化、专业化、集约化、市场化发展,近日,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《四川省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服务促进办法》,并启动首批四川省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遴选工作。
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是指按照《促进办法》从现有培育产业园区中遴选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、优势突出、创新功能完备的示范园区。
《促进办法》明确,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已纳入《四川省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培育名单的园区,申报产业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食品饮料、先进材料、能源化工、数字经济等6大领域。
此次遴选将优先支持承担国家和省委、省政府重大改革发展战略任务的产业园区创建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,适当放宽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困难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的申报和遴选标准。
《促进办法》规定,参与申报的园区要符合安评、环评和土地利用要求,且近三年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事件、自然资源违法行为(重点为乱占耕地问题)、生产质量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,还要在特色化发展、专业化发展、集约化发展、市场化发展等方面符合申报标准。
为优中选优,本次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遴选工作将经历层层选拔推荐。其中,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遴选和服务工作;各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(州)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的申报工作,并配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做好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的服务促进工作;产业园区以其管理机构为申报主体,“园中园”以其所在产业园区的管理机构为申报主体。
对于成功入选的园区,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协同省直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,整合资源开展“服务赋能园区”活动,积极促进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高质量发展。
值得注意的是,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进行动态管理,实行退出机制。如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、环境污染事件、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,直接公告退出,并暂停所在市(州)下一年度的“5+1”重点特色园区申报工作、暂停该产业园区下一年度产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。淘汰退出产生的缺额从其他市(州)相关园区中遴选递补。
文章转载:四川经济日报